崇州市妇幼保健院综合大楼和配套用房建设项目 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崇州市妇幼保健院综合大楼和配套用房建设项目 施工 / 标段已由 崇州市行政审批局 以 崇审批投资可【 2023】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崇州市卫生健康局 ,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投资 -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成都市蜀州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1.2本招标项目由 崇州市行政审批局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崇审批投资可【 2023】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映池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崇州市江源南路100号。
2.2 建设规模:拟建项目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28802.3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39267.82平方米,包括新建、改造和已建三部分。其中地上新建建筑面积19126平方米,包括综合大楼13366平方米和配套用房5760平方米;地上改造建筑面积4164平方米,包括培训大楼1700平方米和门诊楼改造2464平方米;已有地上建筑包括门诊大楼11999平方米、设备用房330平方米、孕妇学校413.8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699平方米,包括新建地下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和已建地下建筑面积199平方米。
2.3 计划工期:87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2.5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 1 须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
3.1. 2 信誉要求: 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
3.1. 3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
3.1.4所有投标人 (无资质企业除外) 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 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 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
3.1. 5 拟派项目经理( 项目负责人 )具有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证书, 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证,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
3.1. 6 财务要求:
近 3 年(限定在 3年以内)无亏损;
3.1. 7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 ( 2021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年) 已完成 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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