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白云国家森林公园公建项目(二期)智能化设备采购与安装(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浙大建招E[2025]061号
1、丽水白云国家森林公园公建项目(二期) 已经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丽发改项管〔2021〕463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112-331100-04-01-356832,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已落实,建设单位为丽水市白云山生态林场,招标人为丽水市白云山生态林场,代建单位为丽水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丽水市林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智能化设备采购与安装(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环城北路以北,白云国家森林公园及周边连接地块。
(2)质量要求:合格,确保钱江杯优质工程和浙江省优秀园林工程金奖,争创鲁班奖优质工程。
(3)工期要求:90日历天(从开工之日起至预验收之日止)。
(4)最高投标限价:23435620元。
3、本招标工程共为一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综合线路管路、视频监控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公共广播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灾害预警系统(包括松材线虫病防治等虫害防治系统)、巡更系统、信息发布系统、水位监测、机房、车辆GPS定位系统、系统软件总平台、紧急求助报警系统、门禁、会议系统等智能化设备的深化设计、制造、供货、运输、二次搬运、吊装、就位、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等工作(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及工程量清单)。
4、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具有广播电视网络建设开发、经营管理和维护经营范围的供应商;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
(3)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参加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6、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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