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江阴市数字化集成项目(JYE250830-02)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江阴市数字化集成项目(JYE250830-02)(项目编号:ZYT-20250918-006),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江阴市数字化集成项目(JYE250830-02),本项目采购内容包括网络建设部分、智能物流以及配套的软件系统等主设备及辅材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和质保服务,具体内容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项目预算含税459000.00元。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本项目划分两个标包,具体标包划分如下:
标包一: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江阴市数字化集成项目(JYE250830-02)(标包一)
本标包采购网络建设部分主设备及辅材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和质保服务,具体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项目预算:含税9000.00元。
项目地点:江阴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付期要求:自合同生效后60天内完成。
质保期要求:自验收合格之日项目整体质保1年。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现行标准。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标包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江阴市数字化集成项目(JYE250830-02)(标包二)
本标包采购智能物流以及配套的软件系统等主设备及辅材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和质保服务,具体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项目预算:含税450000.00元。
项目地点:江阴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付期要求:自合同生效后60天内完成。
质保期要求: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期为1年,设备(材料)的质保期自设备(材料)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系统的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在此期间乙方提供免费维护。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现行标准。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划分标包,具体标包划分情况详见1.2条。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 2 个。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
标包一:最高响应限价为不含税8060.00元(其中设备费最高响应限价为不含税6370.00元,集成服务费最高响应限价为不含税1690.00元);
标包二:最高响应限价为不含税407380.00元(其中设备费最高响应限价为不含税259480.00元,集成服务费最高响应限价为不含税147900.00元);
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标包一/二共用)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注: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注:符合本项规定。
2.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注:符合本项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认真如实填写完整的《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0月09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0月09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0月09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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