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2025年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分公司塔桅检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Z53321FW00040114),招标人为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资金由 招标人自筹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1.1 招标内容:
基于对铁塔公司1687座基站塔桅进行年度检修,此外联通自有基站960座基站塔桅需要进行检修,合计需要检修塔桅2647个以及相关维修。
1.2 招标内容
| 序号 | 物资名称 | 服务要求 | 预算金额(不含税)元 | 备注 |
| 1 | 铁塔检修、维修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800,000 | 单价详见附件 |
物资名称及采购量:
本项目是集中采购,采购数量为预估采购量,实际采购量以采购订单为准。
1.3预算额度(不含税):800000.00元。
1.4维修时限要求:接到通知市区最长12小时、郊县最长24小时内到达现场(如综合评估得分项中已得分的,按投标时长为准。)
1.5保修期限要求: 终验验收合格后不少于12个月(如综合评估得分项中已得分的,按投标时长为准。)(保修期限不因框架协议有效期届满而提前到期,协议期满后,投标人仍需继续履行保修义务。)
1.6框架协议有效期: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
1.7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参照预算价格的90%设置本项目最高限价。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2.投标人资格要求2.1 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2.2 投标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 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集团黑名单和黑龙江联通省级黑名单及负面清单的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项目。
2.5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6 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7 投标人须提供至少10名高空作业人员,人员须具有合格有效的应急管理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证,作业类别:高处作业。(须提供上述人员身份证、证书扫描件及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需体现参保人员与投标人的隶属关系,若提供全公司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则需将上述人员清晰标注。若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代缴的,需要提供网上查询截图,提供代缴基本养老保险单位与投标人间有效的合同扫描件(原件备查)。 )
2.8 其他要求:需要投标人承诺的主要否决投标条款(不可偏离)
2.8.1 满足投标须知及标书编制格式要求,必须具有投标承诺函,标书文件(含报价文件)必须具有有效的签名或盖章。
2.8.2 投标人承诺遵守《中国联通供应商管理规定》、《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合规经营承诺》,接受招标人按《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通信网络建设项目工程服务商管理办法》及补充办法进行考核,并接受招标人的监督、管理。协议履行期间,如招标人下发新的服务商管理办法,按照新服务商管理办法执行(需要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2.8.3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满足《技术规范书》、《服务要求》的要求。
2.8.4 以采购份额进行协议额度管控,协议到期后终止;采购份额执行完毕,该协议提前终止;如采购份额尚未执行完毕,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执行期可在有效期基础上延长,最多延长12个月。
2.8.5投标人统一折扣报价不得高于90%,保修期限为终验验收合格后不少于12个月(如综合评估得分项中已得分的,按投标时长为准。)(保修期限不因框架协议有效期届满而提前到期,协议期满后,投标人仍需继续履行保修义务)。维修时限要求:接到通知市区最长12小时、郊县最长24小时内到达现场(如综合评估得分项中已得分的,按投标时长为准。),如不能按期交付,招标人有权单方面无责终止协议,并按未完成的比例扣取履约保证金。
2.8.6 本项目安全及服务要求:
(1)投标人中标后,若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突发疾病、意外伤亡等一切安全事故,因此造成的全部医疗费用及一切相关责任,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中标后,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因自身的过失或故意行为,造成招标人经济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因产品质量及施工工艺产生的安全事故等,一切后果由中标人终身负责。
2.8.7投标人承诺满足本项目《安全生产协议》要求,并在中标后与甲方签署《安全生产协议》。
2.8.8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投标人承诺在施工期间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投标人中标后若出现因投标人拖欠农民工工资导致农民工等人员上访事件发生的,每出现一次扣除相应订单总价3%的履约保证金,同时妥善处理上访问题。累计出现三次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及相应订单,并扣除协议相应订单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投标人中标后若出现因投标人拖欠农民工工资导致的诉讼、上访等全部问题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并全权处理,与招标人无关。
2.8.9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或中标人确定后,当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导致其不具备履约能力,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2.8.10投标报价包含相关费用(相关费用不单列)。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检修费、维修费、材料费、运输费(到达订单所在地)、交通费、人工费、保险费、售后服务费等。
2.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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