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高原病防治网络建设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高原病防治网络建设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0日11时4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FCG2025-30267
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高原病防治网络建设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0.00万元(大写:壹佰肆拾万元整)
最高限价:140.00万元(大写:壹佰肆拾万元整)
采购内容:高原病防治网络建设(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实施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实施阶段(2个月):完成软件系统主要功能开发并实施部署,完成与相关系统对接联调完成,完成项目初验工作。
试运行和验收阶段(1个月),完成项目初验工作后,同时充分开展试运行工作,在接收运行反馈基础上不断优化完善平台内容。根据试运行阶段情况,迭代调优项目内容后完成项目验收。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2.5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07日23时59分至2025年11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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