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状态 | 空置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不动产登记证号(浙(2021)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002347号、浙(2018)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078364号和浙(2019)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019798号)。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无。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6.竞价方式:实行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温州大学 |
联系人 | 卢老师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0577-86680977/0577-86595050 | |
联系地址 | 温州大学茶山南校区行政楼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15.600000 万元/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年租金起拍价15.6万元,无递增。 |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 否 | ||
租金支付要求 | 年租金以成交价为准,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第二期起租金实行一年一付,先付后用,在每期租金到期前1个月一次性付清。承租方必须全数付清下期租金后方有权使用,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出租用途 | 用于经营饮料、矿泉水零售业务,不得从事其他业务。场地除自动售货机外,不得安装其他设备。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租金支付方式:年租金以成交价为准,在项目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第二期起租金实行一年一付,先付后用,在每期租金到期前1个月一次性付清。承租方必须全数付清下期租金后方有权使用,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2.履约保证金:成交价的30% (取整数,四舍五入保留至元),在项目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3.承租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出租方仅提供场地,负责将水、电、网络接通至指定建设地点。承租方自行设计和建设服务点(相关方案须报出租方审定)。所有项目运营相关的设备费(包括但不限于自动售货机的购买、安装等)、水费、电费、网络费、人员费、税费等费用投入,皆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水、电费按实际用度,由承租方在收到出租方付款通知后7天内按月支付给出租方。4. 自动售货机贩卖产品须参照温州市内大型连锁超市所售同类产品且价格不得高于同类产品,不得销售大型连锁超市未上架的产品。5.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审批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办理相关审批以达到可经营的法定许可为准,出租方予以配合相关工作,涉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未经出租方授权,不得使用温州大学校名和校徽等一切产生误导的文字、标识。因承租方未及时办理相关许可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出租方概不负责。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相关许可证件必须统一上墙张贴于醒目位置,并确保相关许可证有效性。6.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7.租赁期间,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所需缴纳的工商、税务、规划、城管、卫生、水电等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负担,出租方一概不负任何责任,其中水费、电费由承租方每月按出租方通知向出租方缴纳,如国家水、电费有提高或减少按国家规定执行。8.承租方需认真前往现场实地踏勘,并签字确认,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权证情况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报价充分考虑设备安装等所需的时间等因素。出租期内,承租方可根据需要对承租房屋(场地)进行安装设备,但不能破坏房屋(场地)主体结构及承重结构、地面防漏设施、防雷设施等。9.出租标的按腾退后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10.承租方不得装修该租赁场地。11.承租方不得经营或销售三无产品、仿冒伪劣的商品,经营饮食(含副食)的必须符合各级政府部门对食品卫生管理方面的有关要求。12.具体要求如下:(1)全联网,实时监控保障。具备全联网的监控保障体系。任何售货机故障和缺货信息都能即时通过监控系统告警,运营能力有保障。(2)全自动,无人值守:基于物联网技术,在2平方米的空间内完成货品售卖。除了货品补充,日常检修,无须任何人员看护。(3)设备先进,低故障,高效能。(4)夏季制冷,冬季加热售。货机内含制冷、加热电机组,配合季节开放。(5)所提供的货品必须具有严格的品质保障。(6)移动支付:通过设备安装的显示屏进行互动环节,与用户良好互动,贴近年轻人生活习惯,提供手机app购买、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和人脸识别支付等功能。(7)品类仅限于瓶装、罐装等饮料或矿泉水,不得销售其他货品,品质要求严格,须选用卫生安全公司的商品,配有食品安全技术专员,全面保障货品品质。(8)功能:制热、制冷。(9)实时联网,精准高效。通过联网系统,后台管理系统能实时监控每一台售货机的货道与运营状态,从而更高效、精准地进行补货与保障服务。(10)专业团队,7x24的保障配合实时监控和即时故障报警,专业运维团队有能力在24小时内完成任何设备故障排除,全国统一400电话和微信服务公众号,客服中心即时解决使用中遇到的问题。(11)食品卫生安全符合国家、省、市法律法规要求。(12)设备不允许投放与本项目不相关的广告。(13)自动售货机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规,确保机器、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14)自动售货机内放置的所有商品必须具有QS生产许可、食品经营许可。(15)自动售货机内销售的商品因质量或食品安全问题给任何第三方造成人身损害的,承租方应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给出租方造成名誉及财产损失的,承租方除要受相关法律法规的处罚外,还要赔偿出租方的损失。(16)经营期间承租方必须服从出租方现场管理。(17)承租方不得以寒暑假出租方无人或少人为由要求出租方无偿延长租赁合同时间,亦不可要求出租方退还该部分租金。(18)本项目运营设备单台峰值功率不得超过1200W。承租方须如实向出租方提供每台设备的品牌、型号、外观尺寸(长宽高)、产品照片、设备功率和峰值功率、防护等级、防触电保护类型、净重等数据。13.承租方在租赁合同签订前提供2021年01月0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国内签订的同类项目业绩(提供5家不同单位的合同或者自动售货机累计10台及以上的合同复印件)和投入的设备明细(包括品牌、型号、外观尺寸(长宽高)、产品照片、设备功率和峰值功率、防护等级、防触电保护类型、净重等数据)。14.出租方与承租方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租期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为租期起算日。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以任何理由拒签合同的,以违约处理,其竞买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15. 承租方竞得后需自主经营,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 ||||
租期 | 5年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必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意向方不存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记录(自然人为意向方 的,自然人不存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不接受联合体报名。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15.60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
遴选方式 | 动态报价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自信息披露起始日(2024年01月08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2024年01月19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2024年01月19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
项目附件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王女士、叶先生 | 电话 | 0577-86077700、89888611 |
传真 | 邮箱 | yechenmu@qq.com | ||
地址 |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海事路17号七楼 | 网址 | https://www.wzcqpt.com/WZPT/ | |
合作机构 | 名称 | 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温州市瓯海区三垟街道桥头河大桥温州生命健康小镇B03 |
联系人 | 王女士 | 固定电话 | 0577-86077700 | |
手机 | 183577030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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