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85万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50万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标办法(勘察/设计)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山西枢纽(太原)项目(第一部分)电力专项设计重新(不分标段)答疑文件
招标项目为 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山西枢纽(太原)项目(第一部分)电力专项设计重新 的 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山西枢纽(太原)项目(第一部分)电力专项设计重新(不分标段)答疑文件 ,内容如下: 原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P10 页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为: ( 2)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 3 )业绩要求: 近五年具有 电力 工程设计经历 现修改为: ( 2)财务要求: / ( 3 )业绩要求: / 此答疑文件为招标文件的补充,与招标文件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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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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