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丰宁建设运营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数字丰宁建设运营项目监理已由 丰宁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以丰审批备字〔2023〕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宁满族自治县兴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丰宁满族自治县兴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内容涵盖新增智能大厅机器人、窗口多功能一体机、音视频采集、视频监控、边缘计算盒子等设施,并对以上资产进行运维管理。
2.2招标范围:项目准备阶段、实施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通信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通信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1.3信誉要求: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招标人对经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开标现场于信用中国网查询)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15 09:00至2024-03-2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4-08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丰宁满族自治县兴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宇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丰宁满族自治县 |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华润万象城A座30层3007 |
邮编: | 06835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张春政 | 联系人: | 武胜楠/付锡义 |
电话: | 0314-8086658 | 电话: | 0311-86076069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zyzj2002@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华夏银行石家庄广安街支行 |
账号: | / | 账号: | 4730700001819100015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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