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高碑店市应急广播灾后重建项目】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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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20932001B01 | ||||||||||||||||||||||||||||||||||||||||
招标内容: | |||||||||||||||||||||||||||||||||||||||||
【高碑店市应急广播灾后重建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碑店市应急广播灾后重建项目已由高碑店市发展和改革局、高碑店市行政审批局以高发改复字【2023】140号、高行审招标核【2024】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碑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高碑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高碑店市各镇街、村2.1.2建设规模与内容:(1)应急广播平台建设;(2)传输覆盖网络建设与完善;(3)大喇叭系统建设等相关建设;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2.1.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9月底前竣工。2.1.4质量标准要求:合格,并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29 08:30至2024-04-07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4-19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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