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及网格化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及网格化监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100-02040
项目名称:沈阳市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及网格化监测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500,000.00
最高限价(元):5,500,000
采购需求: 查看
1.目标: (一) 开展系统性沈阳市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评估工作,完成沈阳市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资源、生物物种分布、野生动植物等本底状况调查,掌握我市生物多样性动态变化趋势、识别危险因素、分析保护成效并提出针对性保护对策。提出沈阳市生物多样性保护 策略与措施 ,完成沈阳市生物多样性 本底 调查报告,建立沈阳市生物多样性本底基础数据库 与物种影像库 。
( 二 ) 建设并完善沈阳市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分区,综合利用卫星遥感观测、航空遥感观测、固定地面台站监测和固定样地样方监测等技术手段,形成覆盖沈阳市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重要水体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区域的水陆统筹、空天地一体的生物多样性综合监测网络。建设内容包括 :依托沈阳市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完成生态监测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监测数据标准化处理; 建立生态监测资源共享体系,推动各相关部门监测站点信息互联互通;设置生态监测样点和生态监测样地(带)100处。
2.采购标准: 依据 《全国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技术规范——生态系统遥感解译与野外核查》(HJ 1166—2021); 《全国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技术规范——森林生态系统野外观测》( HJ 1167 — 2021 ); 《全国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技术规范——草地生态系统野外观测》(HJ 1168—2021);《全国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技术规范——湿地生态系统野外观测》(HJ 1169—2021);《全国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技术规范——荒漠生态系统野外观测》(HJ 1170—2021);《全国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技术规范——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HJ 1173—2021);《全国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技术规范——生态问题评估》(HJ 1174—2021); 开展项目的总体实施。
3.服务质量:按服务内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4.实施时间和地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 4 年10月 30日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5.验收时间:由采购方确定验收时间6.验收标准:完成沈阳市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报告,建立沈阳市生物多样性本底基础数据库与物种影像库,建立沈阳市生物多样性保护综合监测网络并通过沈阳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专家验收。 7.其他服务: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4年10月30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3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4月20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5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
3、供应商须自行携带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 全运三路98号
联系方式: 024-248615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
联系方式: 024-22722298
邮箱地址: wxzb2005@163.com
开户行: 兴业银行沈阳沈河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4220201001000040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戴玮
电 话: 024-22722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