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城市排水管理中心太原市龙城污水处理厂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太原市城市排水管理中心已委托山西新科联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对太原市龙城污水处理厂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向公众公告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太原市龙城污水处理厂工程
建设单位:太原市城市排水管理中心
项目地址:太原市南环高速以北,坞城南路以西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设计处理规模20万m3/d,采用全地下布置,处理工艺采用MBBR+磁混凝澄清池+高效纤维滤池,出水水质COD、NH3-N、TP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4/1928-2019)生活污水水污染排放限制,其余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出水通过汾河东暗涵最终排至汾河。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太原市城市排水管理中心
通讯地址:太原市学府街418号
联系人:郜俊峰
联系方式:0351-703983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山西新科联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中博信息产业园A座七层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351-3531599
邮箱:244826925@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下载链接如下: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其中项目名称为:太原市龙城污水处理厂工程);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反映与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提交意见时需同时提供: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或邮箱、经常居住地址等信息;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电话号码或邮箱、地址等信息。
太原市城市排水管理中心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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