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AHHE-CG-2022069
二、项目名称:安徽金寨技师学院(安徽金寨职业学校)智慧教育平台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超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经济开发区花峰路1201号电商园三期3号楼E区2层办公室203室
中标(成交)金额:495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安徽金寨技师学院(安徽金寨职业学校)智慧教育平台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1、网络课程建设:2、教学互动:3、师生交流平台:4、网络教学门户网站:5、教学资源库建设:6、教室端应用:7、移动端应用:8、管理端应用:9、应用中心:10、平台对接及维护费用:11、云端全托管服务平台维护费用。 服务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平台安装、调试。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平台安装、调试。 服务标准:解决教学资源数据管理和各类网络课程的建设与应用、满足智慧课堂的建设和应用、实现全面教学管理工作的智慧教学平台。 |
五、评审专家名单:何宏儒、童晓华、张善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原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服务类计算,收费742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日时间向安徽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金寨县瑞琳乐汇城A栋905,电话:13856964170。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釆购监督管理科(地址:金寨县莲花山路,电话:0564-7359100)提出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安徽金寨技师学院(安徽金寨职业学校)
地 址:金寨县现代产业园区
联系方式:张主任、185558507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安徽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寨县瑞琳乐汇城A栋905
联系方式:1385696417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巩 工
电 话:13856964170
十、附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最终承诺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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