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审计条例》第三十一条和《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舟政发〔2017〕1号)规定,我委现主动向社会公告审计整改结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结果文书的名称、文号等
《2022年舟山市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专项审计调查》(舟审整事告〔2023〕72号)
二、审计反映的问题
(一)婴幼儿托育服务存在动态联合监管不够到位、托位使用率不高等问题。
1.婴幼儿托育机构动态联合监管不够到位。
2.托位使用率不高。
(二)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存在院前急救服务网络布局不够完善、急救业务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
1.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网络布局不够完善。
2.2个急救点业务管理不够规范。
三、审计处理处罚意见和审计建议等
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作为牵头部门,应加强对婴幼儿托育服务的统筹谋划和宣传指导工作,并牵头各县(区)政府完善综合监管机制、强化多部门联合监管。
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作为牵头部门,应牵头各县(区)政府加快完善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规范急救点业务培训管理。
四、采取的措施及整改结果
(一)关于婴幼儿托育机构动态联合监管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中。已有措施:1.推进未备案托育机构指导工作,卫健部门联合住建等相关部门对舟山伊顿婴学托管服务有限公司定海分公司、舟山熠鲲艺术培训有限公司开展实地检查,指导备案相关材料的准备,规范托育机构发展。2.召开托育机构管理工作会议,重申信息系统更新工作的重要性,督促各托育机构及时更新浙有善育系统中的从业人员、在托婴幼儿等信息。3.2024年1月28日起,广泛开展全市托育机构消防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对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认真梳理整改,预防和减少灾害事故的发生。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托育机构开展联合督查,按照部门职责依法依规进行处置。4.2024年2月24日举办托幼机构保育员培训班,加强保育员队伍建设,提高从业人员业务水平。
(二)关于托位使用率不高的问题。
已整改。具体整改措施:1.支持普惠托育建设。我委做好政策引导,明确普惠标准,完善配套政策,通过对托育机构建设补助、运营补助以及二孩以上入托补助等奖励措施,支持开办普惠性托育机构,引导更多上班族家庭送娃入托,助力构建育儿友好型社会。2023年已完成婴幼儿照护补助发放400万元,显著降低托育机构运营压力,全市托位使用率达49.73%,提高6个百分点。2.做好向上沟通交流。积极向上反映七优享 幼有善育相关指标问题,省卫健委同意用差别化指标考核各市千人托位数,取消以县为单位的托位任务考核晾晒,实行全市统筹。3.加强托育宣传引导。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浙里办等平台,加大对托育服务的宣传,提高群众对托育机构的知晓率。加强托育机构的监督,指导托育机构在浙有善育平台及时更新信息,进一步营造全社会推动支持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关于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网络布局不够完善的问题。
整改中。已有措施:1.定海区卫健局聚焦民生项目,优化资源布局,已将急救点布局纳入2024年度工作计划,拟在小沙街道增设1个急救点,辐射覆盖小沙、双桥北部和马岙区域。定海区卫健局2024年初已多次前往小沙街道实地勘察急救点设置场所,目前尚在规划阶段。2、普陀区卫健局目前尚在讨论阶段,还未明确普陀区急救站的设立规划。
(四)关于2个急救点业务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已整改。具体整改措施:1.定海区岑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急救点部分病历书写不规范、电子病历提交率未达标问题。我委要求定海区卫健局、定海区急救站以及岑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急救点承担上述事项落实整改责任,严格按照《浙江省院前医疗质量考核评分表(2021年版)》要求,加强急救医生急救病历书写培训,严格按照急救病历书写规范进行书写,定期做好急救病历提交情况的质量控制,督促尚未提交电子病历的医务人员及时提交电子病历。市急救指挥中心于2024年1月检查整改情况,按照20%比例抽查岑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急救点当月病历18份,未发现书写不规范现象,当月电子病历提交率100%。2.岱山县岱西急救点急救业务培训管理不够到位,病历归档不够规范问题。我委要求岱山县卫健局、岱山县急救指挥分中心以及岱山县第一人民医院承担上述事项落实整改责任,严格按照《浙江省院前医疗质量考核评分表(2021年版)》要求,制定新进人员上岗培训制度,做好岗中持续培训,按照要求做好病历归档工作。岱山县急救指挥中心于2024年1月检查整改情况。岱山县第一人民医院于12月底组织急救点负责人、质控员开展专题会议,要求完善病历归档细则,记录及时完整,按要求书写电子病历,电子病历必须书面打印并签名,与院前急救记录交接单、心电监护记录单、收费通知单共同存档。岱西急救点10人均已进行院前急救人员培训,岱西急救点已重新整理2023年度5-12月纸质病历归档。
四、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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