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项目编号: SXZC-HXJ22025
二、项目名称:濉溪县公安局中转房监控及网络机房建设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指南针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 :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 800 号合肥创新产业园 C4 楼 707-710 室
中标(成交)金额 : ¥15866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备注 |
1 |
▲高清红外 半球(含电 源、支架) |
大华 |
DH-IPC-HDBW34 33R-AS |
44 |
700 |
五、 评审专家名单:
胡庆福 王莹莹 牛宁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提出质疑的形式、时间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可以使用电子交易系统 “在线质疑”功能)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号)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 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提出投诉, 电话: 0561-607993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濉溪县公安局
地 址: 濉溪县 岱河路 76号
联系方式: 0561-3399523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濉溪县闸河东路建投控股集团大楼五楼
联系方式: 0561- 6828706
3.项目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晴
电 话: 0561- 6828706
十、附件
1.分项报价表(见附件)
2.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 |
推荐理由 |
|
第一名 |
合肥指南针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符合询价文件要求,报价最低中标 |
第二名 |
淮北联硕科贸有限公司 |
|
第三名 |
淮北市海潮工贸有限公司 |
附件信息:
中标(成交)公告(1)
分项报价表
文章推荐:
山东金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电子级有机硼酸酯及其它精细化工品制造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抚州市华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南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网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建设项目(项目编号:fzhx-2023-j060)竞争性谈判结果公告